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网缴签约明白纸
2021-07-12 建行天津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www.zfgjj.cn)或持以下资料到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业务: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非企业单位的设立批准文件应由相关登记审批部门颁发并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登记表》(柜台提供)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二、网缴签约
单位持以下资料到所属管理部对应的建行支行办理网缴签约手续:
(一)业务资料
1、单位证照:
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事业单位: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行政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公章、法人章。
4、单位法人不能现场办理的,还应提供《中国建设银行对公客户授权委托书》(建行柜台领取)。
(二)签约流程
1、网银签约:
客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对公客户授权委托书》、《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公积金客户服务申请表》并签章。资料齐全且审核无误的,客户当时领取网银盾。
2、网缴签约:
客户填写《单位申请公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并签章。资料齐全且审核无误的,完成公积金网缴签约。
三、委托划转协议签约
(一)与中心签约
网缴签约成功后,单位可登录中心网站“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协议签约业务,签约成功后打印《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协议》。
(二)与开户银行签约
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协议》到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结算账户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及所需要件应执行开户银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