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用户服务协议

2021-03-05 建行天津


更新日期:202395

生效日期:202395

欢迎您使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服务!

为享受“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服务和权益,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在进一步操作之前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个条款,特别是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的条款。

如果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在您的监护人指导下阅读并确认本协议,并在进行注册、下单、支付等行为或使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的其他服务前,事先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代理执行。

您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本协议,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本协议将成为您与“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就本平台服务订立的有效合同,对您和“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平台产生法律约束。阅读本协议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注册或使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供的服务及权益。本“特别提示”是本协议正文的组成部分。

“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用户服务协议》是“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用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用户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1.定义

1.1 “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平台:指由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下称“我行”)负责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平台。

1.2“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是指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平台(下称公众号)由我行开展的数字营销活动 

1.3 “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用户服务协议即本协议,指您与我行订立的旨在约定您注册本公众号、报名或登录活动、使用建行数字营销活动提供的服务及权益等整个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您与我行间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

1.4“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规则:包括所有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修订的各类规则、规范、规则解读、实施细则、通知、公告等。

1.5金豆奖励服务:指由我行根据本协议及金豆相关规则提供的金豆发放服务和金豆兑换服务。

1.6金豆发放服务:指所有涉及到发放“金豆”权益的活动,我行将按业务需求自行调整发放“金豆”数量。

1.7金豆兑换服务:本公众号向您提供的金豆兑换奖品服务,“金豆”兑换比例以公众号金豆商城实际展示为准。

1.8 奖品奖励服务:指由我行根据本协议及数字营销活动规则提供的奖品发放服务,包含“金豆”、立减金(如有)、红包(如有等奖励服务。

1.9平台商家:根据与我行签署的合作协议,通过“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为用户提供餐饮、外卖、出行、车主以及分期、积分、信用卡申请、钱包支付等服务的实体。

1.10 优惠信息:指平台商家或本公众号发布的、用户可领取或购买的券或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折扣券、代金券、立减优惠、红包、商品等。

1.11优惠凭证:指用户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上领取或购买平台商家或“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优惠之后生成的凭证,凭证形式包括二维码、条形码及其他“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形式。

1.12第三方服务:指用户在使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服务时,根据用户自身需要,通过“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进行跳转等方式,自愿选择接受独立第三方服务商及部分关联第三方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

 

2.协议范围及变更

2.1 协议范围。您理解并同意,我行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修改)的有关“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的各类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协议内容同时包括:

1)本协议;

2)《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我行尊重您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益,将按照《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所公布的政策在具体服务中进行隐私及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等活动。您在注册成为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用户前,应仔细阅读《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3)第三方服务相关授权协议。您在使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服务的同时,根据您自身需要,通过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进行跳转等方式,自愿选择接受独立第三方服务商及部分关联第三方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您将在使用该第三方服务前对相应的授权协议予以同意确认,以作为您和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之间就该第三方服务的使用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的权利义务依据。

4)我行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或告知用户相关业务规则:通过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官方渠道发布公告、通知、声明;网页或手机操作页面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说明;发送给用户的信息(通过向用户微信端推送消息或用户预留手机号发送短信)等。

上述各项内容之间如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时间上最新发布的内容为准。如果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协议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遵照执行。

2.2 协议变更。我行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在采取合理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并通过活动页面公告栏、强制公告及活动规则更新等方式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项服务;您应当及时关注和了解公告内容,如果您不愿接受我行公告内容,应在我行公告施行前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您未终止相关服务,视为您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本公众号的服务内容、活动规则、兑换比例、兑换权限等,均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3.用户账号

3.1 行为能力。在参与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注册、报名或登录)之前,您应当确认并承诺,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后果。

此外,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

3.2 账号注册及使用您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注册、报名或登录,参与到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中。在填写注册、报名或登录信息时,您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信息;同时,您应当保证上述信息的持续有效性,一旦信息发生变化,您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否则您应当承担因信息提供不真实、联系方式无效导致的相关不利后果及全部损失,且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保留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的权利。

您应对您账号项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协议,浏览、购买、支付、点评、上传、发布、输入内容)所产生的后果负责,通过您的账号所发生的上述各项行为将视为您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您通过自身账号在接受“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的各项服务中所上传、发送的内容都应具有合法来源,如相关内容涉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应事先获得相应的许可。如“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收到涉及您的相关举报或投诉,可采取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或允许的方式,向相关争议方、相关部门提供包括账号在内的必要的信息,以便解决纠纷争议,保护正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3 账号保管。您的账号由您自行保管。凡经您的手机号码、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信息验证后成功登录营销活动,即视为您本人的操作行为;您应当对您的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及后果负法律责任。您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号,因您主动泄露、出借账号信息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我行不承担责任,您可以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我行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3.4 账号权益不可转移。手机号码作为用户账号的唯一标识,所得权益不得迁移至其他用户账号(手机号码)中,即便是您个人名下的其他手机号码

 

4.服务内容

4.1奖品奖励服务

4.1.1本公众号的具体奖品供应内容由本公众号权益供应商提供,权益供应商对其所提供之权益和/或服务承担相应责任。

4.1.2 有关奖品的发放、兑换、奖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权益供应商提供,若用户与权益供应商之间就奖品质量、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或其它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或对奖品内容有任何疑问,用户可直接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也可致电我行客服协助与权益供应商沟通解决。如果用户因违反活动、兑换、权益使用规则导致其在兑换、使用中产生损失,用户需自行承担该损失。

4.1.3以金豆兑换奖品需另外支付部分金额时(如有),产生的相关发票问题由权益供应商及用户自行协商解决。

4.1.4 金豆商城中的奖品面值、数量、是否有库存等奖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金豆商城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系统上奖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虽然我行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奖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本公众号页面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知悉并理解。

4.1.5 为给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稳定的服务,您理解本公众号部分领域(包括奖品在第三方平台的发放、兑换、到账、使用等)的服务由第三方提供。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时,即代表您接受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如您拒绝,应立即停止报名或登录参与相关活动程序。

4.1.6 如第三方作为服务实际提供者,该服务相关约定、规则同样适用于该第三方,如果您在使用第三方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或需求,您可直接与实际提供服务的第三方联系沟通,第三方联系方式请关注活动页面或奖品详情页(如有)。

4.1.7 我行根据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信息来判断您是否为建行客户。若您在报名时已是建行客户,请务必准确填写您在建行绑定的手机号码及身份证件信息进行报名,您报名信息填写不准确可能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关权益。

4.2 奖品使用规则

4.2.1奖品(包含“金豆”、立减金(如有)、红包(如有)是参与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时由系统赠送给您的奖励,对奖品的获取途径、方式、数量、有效期等业务规则以我行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4.2.2奖品有效期具体规则请参考活动页面,作为回馈仅能由参与活动的本人使用,不能赠送,不同账号间的奖励不可转移。

4.2.3 如因您提供的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在寄送时无法送达或无人接收且多次联系未果造成退件的,我行有权将其视为您主动放弃兑换的商品或活动奖品;如您使用金豆兑换服务,此类情况不予退还相应的“金豆;如您要求重新发货,需在活动端领奖后的90日内通过我行客服(如95533或建行客服微信公众号)向我行提出需求,我行将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解决方案。

4.2.4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奖励进行“金豆”其他奖励倒卖、转卖、交易等非法牟利行为,不得以任何不正常手段恶意获取“金豆”其他奖励,一经发现,我行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奖励、扣除奖励、清零奖励直至封停账号。

 

5.收费

5.1为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本公众号会使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您需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承担相关费用。

5.2用户因交易或使用本公众号服务而发生的、归属于用户的应纳税赋以及费用由用户承担。

5.3我行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本公众号推送消息或相关网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用户明示。我行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您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6.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您应使用本人平台账号登陆本公众号,并妥善保管微信账号和密码,通过您的账号进行的行为都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您有权参与本公众号的各项数字营销活动,您参与前述活动需遵守相应的活动条件。如您采取违规、作弊或其他方式参与平台活动(如超范围、超数量使用),本公众号有权取消您参与相关活动的资格,或对您的账号进行冻结、限权、禁用等处置措施,以保障其他用户公平参与活动的权利。

您有权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限要求商品发票,商品金额发票由商户提供,配送费金额发票由实际提供配送服务的商户或配送服务商提供。您理解,本公众号仅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平台,不是您交易的相对方,不承担销售者责任,也因此无法向您开具发票。通过金豆商城兑换的产品服务与产品质量均由平台商家提供,与我行无关。

您有权利对本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做出评价和投诉,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您的评价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以及相关行业性规定,不含有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恶意竞争、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不得进行虚假评价或投诉;否则本公众号有权随时予以删除。如因您发布的评论给平台商家、其他用户或本公众号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赔偿责任。

您理解由于权益数量是有限的,您领取或兑换的数量可能会受到限制,请在领取或兑换时依据活动条件进行;您应出于真实消费目的领取或兑换权益,不得转售或扰乱平台秩序,不得采用注册多个账户、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作弊手段获取超过数量的权益,否则本公众号可以将您领取或兑换的权益作废或取消您对应的订单。同时,您应特别注意权益有效期、按权益使用条件使用。

您理解,您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反编译、破解、破坏本公众号相关软件及系统,不得未经本公众号同意将本公众号相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营销活动信息、优惠信息、评价信息等复制、转发或采用其他手段用于本公众号外的用途或目的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干扰本公众号的正常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本公众号服务的使用。

您理解,您不得利用本公众号所提供的服务从事与使用该等服务无关的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名誉或隐私权;以自己名义、匿名或冒用他人或本公众号名义散播诽谤、不实、威胁、不雅、猥亵、不法、攻击性或侵害他人权利的消息或文字,传播色情或其它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不实信息等方式恶意诋毁本公众号或平台商家的商誉;传输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从事广告或贩卖商品;从事不法交易或张贴虚假不实或引人犯罪的信息;或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众号有义务在现有基础上维护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顺利参与数字营销活动。

本公众号应及时对您在注册使用、参与数字营销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做出回复。

您因在本公众号内与其他用户产生纠纷、诉讼的,您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公众号提供相关资料,本公众号平台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为了向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公众号有可能对公众号平台内系统进行相应的改造、升级或调整,开发新的产品、功能、模块,设计新的使用场景,对平台产品进行升级迭代等。

本公众号有权自主组织平台内各项数字营销活动,设定相应的运营活动规则,本公众号不能保证所有的活动您均可以参加或享受,您是否可以参与相应活动以本公众号相应活动规则为准。

为保证公众号经营秩序,保证所有用户公平使用的权利,本公众号有权制定相应的平台规则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通过本公众号予以公示,您若不同意相关规则的,应停止使用相关服务,若您使用相关服务,即表示您同意相关规则。

本公众号对平台内产生的所有数据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在合法合规和符合约定的前提下对相关数据进行使用,有权基于数据开发新的产品或提供相应服务,并由本公众号享有相应权利。

本公众号中的部分服务并非单独由“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经营主体提供例如奖品的发放、兑换、到账、使用等),其他第三方服务商会通过本公众号向用户提供相关服务,对于第三方服务商向用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将由这些主体向用户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众号经营主体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发生变更,在本公众号经营者发生变更时,本公众号会通过平台公告的方式向用户公示,若用户不同意变更的,应停止使用本公众号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本公众号服务的,表示用户对本公众号经营主体变更无异议。在本公众号经营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形下,除非您明确表示您不再使用本公众号服务,否则我行会将您使用本公众号的相关权益一并移交给新的经营主体,由新的主体继续向您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我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您所申请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格申请、融资申请、一次性支付申请、分期支付申请等)。

对于您在本公众号上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违反用户所做承诺或约定义务、违反“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规则等)或其它我行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我行有权采取删除或屏蔽您发布的信息、限制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解除协议、列入黑名单、网站公示、警告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您有权提出异议。

 

8.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8.1 本公众号的知识产权。我行提供的公众号服务与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编码、商标、服务标志、图形、美术品、照片、肖像、文字内容、音频、视频、按钮图标以及计算机软件、标识、数码下载、数据汇编等都是本公众号、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域名权和其他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8.2 对本公众号的授权。对于您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向我行提供或在本公众号中发表的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相关知识产权,您同意免费授予我行及其关联公司获得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您同意我行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个人信息以外信息资料或根据上述信息资料制作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8.3您与我行应遵守各类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8.4本公众号部分内容由其它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供,这些内容的著作权属于相应的提供者。我行引用、摘录或转载上述内容仅供您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我行观点。如果您要使用本公众号由其它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内容,请直接与著作权持有人联系,与之相关的事务以及法律责任由该组织、机构或个人承担。

 

9.用户守则

9.1 禁止行为。您不得进行任何侵犯本公众号知识产权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有损于我行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删除或修改本公众号上的版权信息;

2)对本公众号及其中的相关信息擅自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借助本公众号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3)在本公众号中内置各种插件程序或者其他的第三方程序,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程序,而无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

4)进行编译、反编译、反向工程或者以其他方式破解本公众号的行为;

5)使用本公众号外挂和/或利用本公众号当中的BUG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6)利用劫持域名服务器等技术非法侵入、破坏本公众号的服务器软件系统,或者修改、增加、删除、窃取、截留、替换本公众号的客户端和/或服务器软件系统中的数据,或者非法挤占本公众号的服务器空间,或者实施其他的使之超负荷运行的行为;

7)假冒我行人员在本公众号中发布任何诈骗或虚假信息;

8)利用本公众号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计算机病毒。

9.2 信息发布。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本公众号中发表、转发或者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9.3 法律责任。您需要对您在本公众号的言论及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众号的系统记录有可能成为您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据。

 

10.个人信息保护及授权

在我行为您办理本协议项下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您同意并授权我行收集、存储您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可将上述信息用于脱敏的数据分析,或用于客诉问题查询定位等用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向我行集团成员、服务机构及其他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我行获取的您的个人信息。上述信息的范围包括您的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及你主动提供的身份信息。

对于您同意我行处理的个人信息,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接收信息的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我行的业务需要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行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经您同意,我行可能将您的金融信息用于推荐我行金融产品及服务、用户体验改进或者市场调查;我行可通过微信消息、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推荐我行金融产品及服务,向您发送用户体验改进、市场调查等信息。如果您想调整信息接收途径、变更信息接收种类或取消接收上述信息,您可以随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调整或取消:①拨打95533客户服务电话②取消关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且在“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微金融”-“我的”栏目下选择注销会员服务、③或我行指定的其他方式。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并向您提供更优质服务,我行将向您发送风险提示、服务状态通知、业务办理进度提醒等信息,上述信息不受前款约定内容的影响。

 

11.有限责任

11.1 投诉纠纷处理。我行会认真对待每一笔投诉建议并给予对应的处理。我行不介入您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纠纷,但可协助您查明交易情况。对交易各方发生的争议,我行有权依法向相关机构提交系统记录作为证据。

11.2外部影响。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我行均不对由于 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程序漏洞,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因我行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客户端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以及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 “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我行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并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1.3 服务中断。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我行有权单方面地中止或者终止本公众号所提供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我行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本公众号、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设备进行维护或者检修,因此造成的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我行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我行将尽可能事先通知您。

 

12.期限、解除和终止

12.1期限。本协议自您点击确认同意之日起生效。

12.2 协议的终止。

您有权选择注销“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会员,您可通过客服注销“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的用户账号,您完成注销时本服务即终止。如您注销前存在未解决的交易、纠纷或其他未履行债务或义务,在注销后您仍需履行未解决的债务或义务。

出现以下情况时,我行可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我行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我行依据营销活动规则对您的账号予以查封的;

3)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我行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我行依据营销活动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4)您的账户因长期闲置被我行回收的;

5)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请您理解,“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自身业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本公众号将以公告方式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但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前通过平台公告的方式通知您。

12.3后续事项。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续事项的处理

1)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我行将关闭您在本公众号的账户权限。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我行将依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若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我行将保留您的活动信息记录等数据,但我行不会其他第三方提供您的任何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终止后,您在协议有效期间已提交的订单,“建行天津”微信公众号有权通知交易相对方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该等订单,若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您应继续予以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或损失,若交易相对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则该等订单将予以关闭,您无权就关闭的订单向本公众号或交易相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我行仍保留对您过往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的权利。

 

13.不可抗力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损失的扩大。不可抗力指各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造成的事件。

 

14.法律适用及管辖

14.1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4.2 约定管辖。对于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且双方一致同意由我行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5.通知

15.1 有效地址。您在参与本公众号营销活动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联系地址视为您的有效通知地址。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如果因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法律文书等)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5.2 通知送达。我行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公众号、本公众号建行数字营销活动公告,向您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活动用户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5.3法律文书的送达。对于与本公众号、本公众号数字营销活动有关的任何纠纷,您同意行政、公安、司法等有权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系统消息或站内信等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有权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若同时采取以上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最先送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行政、仲裁、司法等法定程序全过程。

 

16.其他

16.1 条款的独立性。如果根据适用的法律认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者任何条款中的任何部分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这种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中的任何其它条款或者这些条款中的任何其它部分的效力。

16.2平台权利的保留。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我行保留,用户未经我行书面许可不得行使,且我行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放弃权利。

16.3 条标的作用。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作参考使用,不界定、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描述及解释。

 

17.客户投诉

如您对建设银行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您确认: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建设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充分提示、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